(一)申报济南名牌的组织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且成立满3年以上,拥有自主商标所有权;
2.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实守信,重视名牌战略,社会信用良好;
4.近3年来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质量安全问题。
(二)申项目申报失败原因
1.申报项目综合竞争力不强,主要表现在技术创新程度不够,研究内容不明确,项目成熟度和项目实施风险较大
2.企业财务情况和项目指标不符合申报条件。
3.企业对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度理解不深,申报材料本身没有反映企业和项目的真实水平,没有严格按照编写提纲要求整理,使得专家无法判断,造成申报失败。报济南名牌项目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按照合法、有效的先进标准组织运营,产品、服务质量居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
3.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装备或自主创新成效突出,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能力;
4.产品、服务项目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在注册商标范围内;
5.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和顾客满意度居市内同行业前列。
济南名牌分为济南市名牌产品和济南市服务名牌。
济南市名牌产品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业、工业等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组织”)生产的品质优良、市场占有率和顾客满意度高、质量信用好、经济效益显著、发展前景广阔,并按本办法予以认定的产品。
济南市服务名牌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方通过商品或劳务的服务过程为消费者提供的被社会各界普遍认可和肯定的优质服务,具有知名度高、信誉度高、忠诚度高的特点,并按本办法予以认定的服务项目。
济南市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质量强省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济南名牌的认定、管理工作,并推进济南名牌的培育、宣传和保护工作。市质量强省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负责市质量强省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承担济南名牌认定和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